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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自习阅览区管理规定

来源: 时间:2026-01-04 17:03:41 作者: 点击:

为给读者提供更加整洁舒适、规范有序、文明健康的学习阅读环境,特制定本规定:

1.自习阅览区座位随来随用或进行座位预约,不允许占座或一人占据多个座位。一旦发现占座现象,占座物品将被清除,并集中放至一楼服务台,占座者自行领取物品(占座物品丢失责任自己承担),若一周内无人认领图书馆将统一处理。

2.图书馆不负责保管任何个人物品。读者进入图书馆自习阅览期间应自行妥善保管个人物品。中、晚餐时间不得长时间将电子产品、书包等个人物品留在座位上,人走物清,否则以占座处理。学习结束离开或图书馆闭馆时应做到桌椅上无任何物品。

3.读者进馆须穿着得体、举止文明,爱护自习阅览区的设备及公共设施,不得在桌椅、墙壁、门窗等处涂写刻画或张贴,违者负责对桌椅进行清洁,人为因素造成公物损坏的,根据损坏程度由当事人进行赔偿。

4.不得擅自挪动桌椅,不得私自将桌椅带出室外,一经查实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
5.保持自习阅览区环境干净整洁。不得随地吐痰,乱扔废弃物;不得在自习阅览区内用餐或吃零食;不得在自习阅览区内吸烟。废弃物品请随手扔进垃圾桶,不得留在座位上或扔进垃圾桶以外的地方。

6.自习阅览区内应保持安静,所有通信设备调成静音或振动状态,禁止外放声音,不得在自习阅览区及楼道内高声交谈,不得大声讨论或争论问题。

7.严禁在自习阅览区内私自接拉电源,严禁违规使用电器。学习结束离开时应随手关闭自习室桌灯开关,并拔掉桌面插座上的电器插头。

8.非紧急情况或未经批准,不得使用或挪动消防栓、灭火器等消防设施。

    9.应遵守自习阅览区开放时间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,自觉遵守以上管理制度。违反上述规定者,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报学院等有关部门处理。